南皮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南皮县位于河北省东南部,1992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对外开放县。南皮县辖六镇三乡,总面积790平方公里,待开发土地22万亩,人口34万。南皮县农业以盛产小麦、玉米、棉花、大豆而著称,先后被国家列为粮、棉基地县。林果生产跨入省市先进行列,鸭梨、苹果、金丝小枣等干鲜果品蜚声中外,年产超亿斤。畜牧产品种类齐全,已形成规模优势,大牲畜年存栏20.5万头,羊存栏14.7万只,猪存栏12.7万头,家禽520万只,肉类、禽蛋产量逐年递增。露地蔬菜和设施蔬菜种植面积5万亩,总产量10万吨。农业开发和建设正在大规模的进行。南皮县工业发展迅速,先后引进德国、意大利、瑞士等国家的先进设备,形成了机械、轻纺、化工、电子五金等行业为支柱,建材、塑料、工艺美术、食品和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为骨干的门类较齐全的生产体系。棉纱、针织坯布及服装、玻璃器皿、榨油机、五金电子元器件、氨基磺酸、冰片等多种产品销往世界40多个国家和地区,并在国内外市场享有一定的盛誉。南皮县距首都北京234公里,天津148公里,天津新港185公里,西距省会石家庄195公里,地理位置优越。南皮县交通便利。京沪铁路津浦段及京福公路(104国道)纵贯境西,新开通的京沪高速公路在南皮设有出入口,省道海泊公路横贯东西,并基本上实现了村村通油路。电力依靠华北电网和冀南电网双向供电,现有110KVA变电站一座,35KVA变电站七座,电容量充裕。全县实现了城乡电话程控化,县、乡、村全部实现了电话国际国内长途直拨。南皮县拥有机械电子、化工、农机、林果等专业学会12个,会员501人,全县科技人员3869人,其中高中职专业技术人员838人,与中国科学院等20多家科研单位建立了密切的协作关系,常设科研单位17个,具备了一定的人才、技术优势。